上午10时,监督人员由孟建林所长带队来到师部游泳池院内加工场地,发现有两名从业人员正在加工水饺,操作间内食品原料就地摆放,垃圾遍地,待加工猪肉部分已呈现黑色;加工场所约
经查,该加工场所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10人未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加工场所不符合最低卫生标准。监督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其马上停止生产加工活动,没收销毁待加工饺子馅
经立案,桥西区卫生局对该加工户做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该加工场所已被责令停止一切加工及销售活动,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