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邢台市卫生监督所关于组织开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5-14 15:51:49 发布者:[邢台市卫生监督网]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随着医疗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医疗广告对人民群众的就医选择影响越来越大。2008年我市监测到违规医疗广告70余条次,这些违规广告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存在着医疗服务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违规医疗广告反弹趋势,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就医环境,邢台市卫生监督所决定组织开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计划并落实。

    

                             附件:邢台市开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医疗服务信息关系到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广告不同于一般商业广告。违规医疗广告的发布误导患者就医选择,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遏制违规医疗广告反弹趋势,特制订开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多渠道提供医疗服务信息,宣传安全就医相关知识。查找违规医疗广告案件处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密切配合,坚持属地原则,完成专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曝光作用。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形式、多种类方式方法提高人民群众辨别虚假、违规医疗广告的能力,提高广大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医疗机构法人及负责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重点医疗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强化教育,督促其自觉守法执业。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曝光作用。市卫生监督所将通过市级媒体和邢台市卫生监督网定期向社会曝光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名单及违规广告内容,各区县也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二)加强广告监测信息分析,严厉打击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及时将违规医疗广告监测信息提供给相关县市区。同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规范涉嫌违规医疗广告案件线索的流转程序,指导并督促县市区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进行查处。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应认真分析违规医疗广告监测信息,及时发现违规医疗广告新动向,对本辖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坚决进行查处,加大典型案件的办理力度。对于案件查办过程中,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案件或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三)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医疗广告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专项行动中,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思考,主动与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建立违法医疗广告监管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医疗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在专项行动及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反馈,为全市医疗广告的监管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应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此项工作列为本年度医疗卫生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和领导,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61日前将本专项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科室、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科。

  (二)专项整治行动自20095月起,分为动员准备、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三个阶段。5月份为动员准备阶段,6月到11月为整治阶段,12月为总结阶段。各县市区也可根据本区实际,进行安排。

  (三)各县市区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专项工作信息,包括工作量(附件)、工作措施、典型案件、发现的问题及新思路新方法等。

联系人及电话:

马敏英 5905078(传真);电子邮箱:xtwj2005@163.com

 

附件:各区县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统计表 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统计表.doc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暂无  ·暂无
食品卫生许可证样本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
邢台市卫生监督所国庆、中秋双节食品监测..
邢台市卫生监督所国庆、中秋双节食品监测..
邢台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
设置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连接 -
Copyright ©2005-2006 邢台市卫生监督网
Powered By:EliteArticle System Version 2.20
冀ICP备06015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