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卫生监督所注重从细节入手,实行行政执法“公示”督办工作制,改进工作作风,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收到明显效果。
“公示”督办工作制即根据本所出台的《2010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在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基础上,增加完成时限考量,每周由稽查科督查一线科室按“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制定的周工作计划情况,督查一线科室检查被监督单位制作的检查笔录情况;每月走访10家餐饮、公共场所、医疗等被监督单位,核查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每周一将上周督查结果在全所公示。同时,一线监督科室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综合科,反馈所领导。

